鄂州宣发[2012] 5号
关于对在国家级、省级重大文艺活动中获奖作品
和个人进行表彰的通报
各区委宣传部,各开发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军分区政治部,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三贴近”原则,精心组织文艺创作活动,推出了一批优秀作品,涌现了一批优秀人才,为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市委宣传部按照《鄂州市对在国家级、省级重大文艺活动中获奖作品和人才进行奖励的试行办法》,决定对“周周乐”广场文化活动、歌曲《采莲船歌》、袁琼等文艺活动、作品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具体名单附后),并给予奖励。
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文艺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五个鄂州”,创作更多更好的文艺作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中共鄂州市委宣传部
2012年2月15日
主题词:文艺精品生产 表彰 通报
中共鄂州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2年2月15日印
共印2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