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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文联财政预决算公开制度

来源:鄂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发布时间: 2018-12-27

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鄂州市预决算公开实施纲则》等文件精神,结合鄂州市文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本会将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信息。

(二)坚持明确和落实责任。按照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法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的要求,本会负责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

(三)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预决算公开为抓手促进本会预决算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相关领域改革,为实现部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动力。

二、管理办法

1、公开市级部门预算

(1)公开主体:鄂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预算后15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鄂州市文联门户网站公告栏和鄂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具体内容按《鄂州市预决算公开实施纲则》要求实施。

2、公开市级部门决算

(1)公开主体:鄂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公开时间:在批复部门决算后15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鄂州市文联门户网站公告栏和鄂州市政府门户网站

(4)公开内容:主要是部门概况、部门决算表、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名词解释四个方面。具体内容按《鄂州市预决算公开实施纲则》要求实施。

3、市级部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涉密项目除外)

(1)公开主体:鄂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公开时间:按采购进程15日内公开

(3)公开方式:湖北政府采购网站

(4)公开内容:部门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州财采发〔2015〕210号)要求和《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州财采发〔2017〕472号)文件要求,做好采购相关项目信息公开。

三、其他要求

1、本会将在鄂州文联网站(http://wl.ezhou.gov.cn/)公开预决算信息,并永久保留。同时通过“中国?鄂州”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预决算”栏目统一向社会公开。

2、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按规定要求决定是否全部(部分)公开。

3、建立预决算公开情况报送制度。按市财政局要求,及时将相关预决算公开情况报送市财政局。

四、强化公开保障

1、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预决算公开是依法行政的有力保障,市文联要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严格划分责任分工,积极抓好工作落实。

2、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预决算公开是预算法等法律规定部门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要依法及时公开相关预算信息。市文联要按时报送预决算公开完成情况,财政部门定期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切实推动预决算公开依法有序进行。

3、加强引导,做好舆论宣传。预决算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市文联要加强社会反映评估和舆情引导,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预算公开氛围。对预算公开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解释说明工作,解释内容要做到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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