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秋枝,女,1950年生。市作协第一届理事、第二、三届副主席、市女子文学艺术联合会副会长。
获奖情况:1986年 法制报告文学《失恋者的悲剧》(发表于《八字经》获市文学创作二等奖;1989年 《最后一个吻》获《家庭》全国征文一等奖;1989年 《储户的卫士》获市“国庆杯”征文二等奖;1991年 《较量》获《鄂州文艺》优秀作品奖;1991年 获宗教论文佳作奖;1991年 获市“中行杯”有奖征文二等奖(小说《居民小组长》);1992年 《群星闪烁着光芒》获市优秀调研文章二等奖;1993年 《简析发展社会主义经济与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获省优秀论文二等奖;1993年 《发生在夫妻之间的侵害名誉权案》获《中国妇女报》,以案说法有奖征文二等奖;1999年 《宣传劳动教育——儿童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课程》获优秀论文奖;1999年 《新形势下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难点及对象》。
主要文学艺术成果:市首届社科成果一等奖《高焕意奇迹》;一等奖《女人,欲哭无泪》;二等奖《群芳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