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高升,湖北省体育舞蹈运动协会理事、鄂州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会长、鄂州市舞蹈家协会副主席、鄂州星光舞蹈学校校长,体育舞蹈国家一级教师、国家一级裁判。
1990年接触体育舞蹈,历年参加全国、全省体育舞蹈培训班,参加省1-8套体育舞蹈,指定步伐,规定套路。1995年5月,组建市体育舞蹈运动协会。1999年至2004年,在深圳市青少年宫担任体育舞蹈职业教师,主要成绩有:2001年9月,代表鄂州市参加“秋之韵”国标舞艺术交流大奖赛中,荣获“摩登舞”青年组银奖;2001年10月,参加湖北省第八届体育舞蹈锦标赛中,荣获“摩登舞”甲组季军;2002年5月,参加武汉“艾森·妮娅”杯体育舞蹈比赛中,荣获“摩登舞”甲组冠军;2005年5月,组建成立鄂州星光舞蹈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