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瑞明
生命中总有一些日子镌刻在心灵深处,让人久久难忘。
记得那是1983年6月的一天,酷热难当。下午放学后,不知谁提议去游泳,我跟随我们三(2)班几个活泼淘气的男同学,悄悄相约来到沼山中学后面“公抱孙”水库。一到水库我们便迫不及待脱下衬衣短裤,一丝不挂跳入水中,其实算不上“游泳”,说是“洗澡”或“嬉水”更确切一点,因为我们当中很多人不怎么会游泳,我们所有人都是在水库边玩耍,没有一个人到水库中间或水深的地方去。
不多时,正当我们玩得兴高采烈、忘乎所以的时候,一个眼尖的同学惊叫起来:“群策老师来了!”刘群策老师是我们三(2)班的班主任,大家当时都很敬畏他的。我们一个个齐刷刷地往岸边望去,果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眼帘,顿时吓傻了,一个个立即低头朝下,或入水躲藏,或憋气潜水,或随便抓一把水草盖住脸面,以免被发现。一时丑态百出,一个个成了缩头乌龟,刹那间水面上便无影无踪。
老师走近后,没有发现水面上的同学。我以为老师拿我们没办法而暗自侥幸得意时,却见老师可不慌不忙,一件一件捡起我们脱下的衣服,抱起来径自拿走了,一件都不留。待老师走远了,我们急急忙忙上岸,都傻眼了,心想:一丝不挂怎么回学校呀,会被其他同学、老师笑掉大牙的。大家只好叫其中一个小个子同学用草叶遮住私处,到旁边的山路上央求路过的“高家山湾”的一位农民大叔帮忙,找老师拿回衣服后,我们才一个个灰溜溜的、静悄悄、蹑手蹑脚地回到宿舍。
后来得知当时老师抱起衣服,并没有走远,而是隐身于树林。他是待我们都安全上岸后,才回校的。他更关注(保护)我们的安全啊!事后得知也没有任何同学当“叛徒”告密,完全是群策老师明察秋毫发现的。
晚自习,老师把我们几个叫到办公室,关上门窗说:“你们这是违反了不准游泳的校纪校规的。你们不懂事,水库很危险的,出了问题,对得住你们辛辛苦苦望子成龙的父母亲吗?对得住辛勤耕耘的老师吗?不好好学习,对得住踌躇满志的自己吗?……”我们一个个低着头,羞得面红耳赤,如坐针毡,不敢正眼看老师一眼,最后,老师说:“好好吸取教训,下不为例。”记得当时老师并没有打我们,也没有骂我们,好像也没有大声训斥我们。虽然当时批评起来是和风细雨,但对我们教育收效特佳。此后,我们中再也没有人敢违反该条校纪校规了。特别要感谢老师的是,老师一直守口如瓶,他并没有把我们那次严重违规行为告诉校长,也没有告诉任何家长,让我们免去了可能遭遇的笑话、训斥、难堪与羞辱……
这件事情在我脑海里深深扎根,记忆深刻,30多年来,一天都未曾忘却。在我后来的工作中,遇到同事或下属犯错误时,我也时刻像老师那样,换位思考、注意方法,往往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在这里,我要发自内心的说一句,谢谢您了——我的老师!